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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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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(fēn)时电价有调整(tiáozhěng)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(guānxīn)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涉及居民用户(yònghù)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(gènghǎo)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(xūqiú),按照(ànzhào)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(hào)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(diànyuán)电网发展以及省间(shěngjiān)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(diànjià)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(rì)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(pínggǔ)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(shí)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时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(xiǎoshí)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(dōngjì)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(bùbiàn)。 调整(tiáozhěng)尖峰电价(diànjià)执行时间,取消12月(yuè)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送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(ābàzhōu)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(bù)执行(zhíxíng)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(róngliàng))在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(fēn)时电价。 此次调整的影响是什么(shénme)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(shí)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(xiāngduì)较高的春秋季调整(tiáozhěng)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(jiàngd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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